广西贸促出实招 服务企业十一条
为提升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质量,助推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近日,广西贸促会制定发布《广西贸促会服务企业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一条措施),从11个方面更精准、更务实服务企业,为企业发展增信心、激活力、添动力,帮助企业用好国际经贸交流合作及服务平台,助推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着力推动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
十一条服务措施包括搭建国际经贸投资交流合作及服务平台、深化对接高端经贸资源及合作、精准提供经贸投资信息服务、提供商事法律和商事认证服务、搭建多层次银企沟通平台、服务企业境外协调对接等方面,对企业经营发展和开展国际经贸合作各方面进行精准服务。作为全区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广西贸促会充分发挥联通政企、沟通内外、代言工商的独特优势,始终致力于为经贸界人士、企业、团体提供优质的贸易投资促进服务。下一步,广西贸促会将围绕十一条措施,依托数据库对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分行业分领域按需求开展送服务行动。同时依托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等机制型平台,为我区企业在对东盟及RCEP成员国对外贸易、投资、项目合作中做好牵线搭桥和服务工作,为企业搭建更多的对外服务平台和商机服务渠道。
附:广西贸促会服务企业十一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贸促会联通政企、沟通内外、代言工商的独特职能,帮助我区企业增强发展信心,鼓励企业做强做大,积极搭建国际经贸交流合作桥梁和商机服务平台,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着力推动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如下服务企业措施。
一、搭建国际经贸投资交流合作及服务平台。发挥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联席秘书处、东亚商务理事会广西联络办、中日韩商务理事会广西联络办公室、RCEP工商咨询理事会中国委员会广西联络办公室机制型平台优势,为广西企业在对东盟及RCEP成员国对外贸易、投资、项目合作中做好牵线搭桥和服务工作,持续把贸促会境内外工商资源和渠道转化为广西企业拓宽市场、产业跨境合作、实体经济发展的商机和平台。邀请企业出席各类活动,发言、交流、展示产品项目及业务。
二、深化对接高端经贸资源及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协调参加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承办的高访团,随同出访及参加经济、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国际会议和论坛,发展同国外商会和有关组织的友好往来和业务合作。同时结合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及广西贸促会的出访安排,邀请企业代表一同出访,共同在境外举办各类经贸活动,或支持企业在境外举办各类经贸活动。
三、精准提供经贸及投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贸促会资源和渠道优势,为广西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国际产能合作,提供合作信息、项目信息、重点国别信息和风险提示等信息服务,并通过举办RCEP贸易投资系列专场等各类经贸交流活动,促进企业间经贸合作,推动双向投资,着力为各地政府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经贸及投资服务。通过开展课题研究,为企业提供围绕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解决方案。
四、帮助企业对接境内外优质会展资源。精选境内外知名专业展会,定期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发布信息供企业选择观展参展。组织企业赴境内外参加各类展会和国际博览会(世博会),及开展相关的配套经贸活动,协助企业申报有关参展补贴,积极帮助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走出去”,精准开拓海内外新兴市场,促进广西企业国际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网络更加完善,合作方式更加多元。
五、持续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壮大发展。充分发挥广西贸促会作为广西服务外资企业工作专班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与广西外资商协机构和外资企业的常态化联系,主动收集掌握外资企业诉求,及时反映并推动解决外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渠道助力外资企业纾困解难。同时,加大对外资企业的招商力度,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助推外资企业壮大发展。
六、提供多元化企业培训服务。深化贸促服务职能,聚焦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围绕企业经营管理、RCEP规则等自贸协定的运用及关税、商事法律等方面,组织高层次培训,以专题讲座方式,邀请知名专家授课讲解。通过系统化、有针对性的定制内容培训,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员工能力建设,以培训促提升,为企业发展赋能助力。
七、提供商事认证服务。依托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广西)服务中心平台,为企业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ATA单证册、商事证明、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复制推广“商事认证不见面审批”改革试点,为企业提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鼓励企业使用ECO自主签证和自主打印系统,实现足不出户的24小时全天候出证。利用企业办理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支援服务热线等渠道,引导企业合理利用RCEP、中国—东盟等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减免关税,助力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
八、提供商事法律服务。依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自贸试验区办事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西)自贸试验区办事处、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东盟庭审中心、中国贸促会广西经贸摩擦预警中心、广西贸促系统诉仲调联动中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驻广西贸促会涉外民商事纠纷诉仲调联动工作站、广西商事调解协会及RCEP成员国商事法律服务点等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经贸摩擦预警、商事调解和商事仲裁等全链条、一站式商事法律服务。
九、提供宣传推广及对接渠道。主动对接中国贸促会“投资中国”、“贸企通”,中国国际商会“贸商通”等数字化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有序支持和帮助各地市和企业在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上发布投资需求、项目及产品信息等。围绕各地产业发展需要,精准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对接;积极帮助有意愿开展国际合作的企业,促进供需对接,提升服务实效。充分利用广西贸促会、广西国际商会新媒体宣传矩阵,开设“企业风采”专栏,展示企业基本信息、最新动态以及合作意向等,推动企业业务的宣传推广和相互间交流借鉴。
十、搭建多层次银企沟通平台。为强化金融支撑,助力企业发展,联合广西国际商会会员企业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机构形成合力,搭建银企沟通平台,推进产融合作,为企业提供融资、结算、投资、担保等金融服务,并不定期举办银企对接会。同时,不定期提供财经动态、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预测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提升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质量,助推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近日,广西贸促会制定发布《广西贸促会服务企业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一条措施),从11个方面更精准、更务实服务企业,为企业发展增信心、激活力、添动力,帮助企业用好国际经贸交流合作及服务平台,助推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着力推动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
十一条服务措施包括搭建国际经贸投资交流合作及服务平台、深化对接高端经贸资源及合作、精准提供经贸投资信息服务、提供商事法律和商事认证服务、搭建多层次银企沟通平台、服务企业境外协调对接等方面,对企业经营发展和开展国际经贸合作各方面进行精准服务。作为全区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广西贸促会充分发挥联通政企、沟通内外、代言工商的独特优势,始终致力于为经贸界人士、企业、团体提供优质的贸易投资促进服务。下一步,广西贸促会将围绕十一条措施,依托数据库对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分行业分领域按需求开展送服务行动。同时依托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等机制型平台,为我区企业在对东盟及RCEP成员国对外贸易、投资、项目合作中做好牵线搭桥和服务工作,为企业搭建更多的对外服务平台和商机服务渠道。
附:广西贸促会服务企业十一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贸促会联通政企、沟通内外、代言工商的独特职能,帮助我区企业增强发展信心,鼓励企业做强做大,积极搭建国际经贸交流合作桥梁和商机服务平台,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着力推动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如下服务企业措施。
一、搭建国际经贸投资交流合作及服务平台。发挥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联席秘书处、东亚商务理事会广西联络办、中日韩商务理事会广西联络办公室、RCEP工商咨询理事会中国委员会广西联络办公室机制型平台优势,为广西企业在对东盟及RCEP成员国对外贸易、投资、项目合作中做好牵线搭桥和服务工作,持续把贸促会境内外工商资源和渠道转化为广西企业拓宽市场、产业跨境合作、实体经济发展的商机和平台。邀请企业出席各类活动,发言、交流、展示产品项目及业务。
二、深化对接高端经贸资源及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协调参加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承办的高访团,随同出访及参加经济、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国际会议和论坛,发展同国外商会和有关组织的友好往来和业务合作。同时结合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及广西贸促会的出访安排,邀请企业代表一同出访,共同在境外举办各类经贸活动,或支持企业在境外举办各类经贸活动。
三、精准提供经贸及投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贸促会资源和渠道优势,为广西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国际产能合作,提供合作信息、项目信息、重点国别信息和风险提示等信息服务,并通过举办RCEP贸易投资系列专场等各类经贸交流活动,促进企业间经贸合作,推动双向投资,着力为各地政府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经贸及投资服务。通过开展课题研究,为企业提供围绕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解决方案。
四、帮助企业对接境内外优质会展资源。精选境内外知名专业展会,定期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发布信息供企业选择观展参展。组织企业赴境内外参加各类展会和国际博览会(世博会),及开展相关的配套经贸活动,协助企业申报有关参展补贴,积极帮助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走出去”,精准开拓海内外新兴市场,促进广西企业国际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网络更加完善,合作方式更加多元。
五、持续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壮大发展。充分发挥广西贸促会作为广西服务外资企业工作专班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与广西外资商协机构和外资企业的常态化联系,主动收集掌握外资企业诉求,及时反映并推动解决外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渠道助力外资企业纾困解难。同时,加大对外资企业的招商力度,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助推外资企业壮大发展。
六、提供多元化企业培训服务。深化贸促服务职能,聚焦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围绕企业经营管理、RCEP规则等自贸协定的运用及关税、商事法律等方面,组织高层次培训,以专题讲座方式,邀请知名专家授课讲解。通过系统化、有针对性的定制内容培训,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员工能力建设,以培训促提升,为企业发展赋能助力。
七、提供商事认证服务。依托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广西)服务中心平台,为企业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ATA单证册、商事证明、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复制推广“商事认证不见面审批”改革试点,为企业提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鼓励企业使用ECO自主签证和自主打印系统,实现足不出户的24小时全天候出证。利用企业办理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支援服务热线等渠道,引导企业合理利用RCEP、中国—东盟等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减免关税,助力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
八、提供商事法律服务。依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自贸试验区办事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西)自贸试验区办事处、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东盟庭审中心、中国贸促会广西经贸摩擦预警中心、广西贸促系统诉仲调联动中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驻广西贸促会涉外民商事纠纷诉仲调联动工作站、广西商事调解协会及RCEP成员国商事法律服务点等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经贸摩擦预警、商事调解和商事仲裁等全链条、一站式商事法律服务。
九、提供宣传推广及对接渠道。主动对接中国贸促会“投资中国”、“贸企通”,中国国际商会“贸商通”等数字化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有序支持和帮助各地市和企业在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上发布投资需求、项目及产品信息等。围绕各地产业发展需要,精准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对接;积极帮助有意愿开展国际合作的企业,促进供需对接,提升服务实效。充分利用广西贸促会、广西国际商会新媒体宣传矩阵,开设“企业风采”专栏,展示企业基本信息、最新动态以及合作意向等,推动企业业务的宣传推广和相互间交流借鉴。
十、搭建多层次银企沟通平台。为强化金融支撑,助力企业发展,联合广西国际商会会员企业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机构形成合力,搭建银企沟通平台,推进产融合作,为企业提供融资、结算、投资、担保等金融服务,并不定期举办银企对接会。同时,不定期提供财经动态、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预测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服务企业境外协调对接。发挥广西国际商会RCEP境外企业服务中心“窗口、桥梁、纽带”作用,协助企业对接境外企业服务中心驻在国政府经贸部门、知名企业、商协机构及当地华人组织,推动企业与RCEP成员国在经贸投资、产能合作等方面交流合作,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贸易信息、产业政策与合作商机。
(广西贸促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