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 2023中国仲裁周南宁专场

中外抱团网 2023年9月18日 中国南宁消息:金秋时节,邕城繁花似锦,喜迎八方宾客。在RCEP全面生效实施及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 2023中国仲裁周南宁专场今天在中国广西南宁举行。以“加强RCEP区域企业合规建设与合作”为主题,共同探讨全球变革下企业合规建设发展与挑战,共同描绘RCEP背景下企业合规国际交流合作的新画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茅仲华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分会会长、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秘书长杨雁雁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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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论坛的领导和中外嘉宾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先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张少刚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葛晓燕女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邱小平先生;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检察院副总检察长费里·维比索诺先生;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坎皮·宋瓦拉吉先生;缅甸工商会联合会副主席温锡督先生;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阮维讲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先生;以及中国和东盟各国工商界和法律机构代表,研究机构和高校领导、法律专家,广西有关区直单位、广西国际商会及相关商协会会员企业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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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合规建设是推动企业在法规轨道上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意。本次论坛以“加强RCEP区域企业合规建设与合作”为主题,围绕RCEP与国际规则、国际合规发展趋势、中国和东盟投资企业合规管理、企业合规实践与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必将进一步深化与会各方、RCEP区域企业合规建设与合作共识,共同以优质、高效的商事法律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中国-东盟自贸区一流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水平。

广西与东盟陆海相连,是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具有“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和“背靠大西南、毗邻粤港澳、通衢东南亚”的独特区位,广西将以承办第20届东博会和峰会和本次论坛为契机,紧紧抓住RCEP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等重大机遇,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全面深化与东盟开放合作,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高效率推动中国和东盟各国商事法律合作,着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把独特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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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张少刚先生致辞;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仍在加速演进,大国战略博弈加剧,经贸摩擦增多,企业加强合规建设与合作的必要性与日俱增。RCEP正式生效实施以来,极大深化了区域经济互联互通和贸易投资合作,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了新的、深刻的影响。借此机会,我提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加强合规建设,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助力。合规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企业现代化治理模式。中国贸促会长期致力于企业合规促进工作,帮助企业通过合规管理增信、减责、避险、固基,提高在国际化经营中应对高标准境外监管、防范法律风险和通过多元化方式有效解决争端的能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为区域建设注入动能。区域建设离不开法律保障。践行总书记的法治思想,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中国法在解决涉外法治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保护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区域内企业妥善化解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服务和仲裁、调解、诉讼联动合作方式,实现博采众长、优势互补,为企业开展贸易投资保驾护航,促进全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深化法治交流合作,为推动经贸发展贡献力量。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是有效推动东南亚地区跨境贸易投资合作的重要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中国贸促会希望与在座各国工商会一起,整合、利用、协同各类公共法律资源,完善公共平台、核心产业、关联服务等合理布局,搭建全方位、全链条、专业化法律服务生态圈,推动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更好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

东南亚谚语讲:“水涨荷花高。”中国谚语讲:“众人拾柴火焰高。”其中都凝聚着团结、合作、共赢的东方智慧。中国贸促会愿继续推动工商界和法律界合作协同发展。下周中国贸促会将举办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倡导各国工商界和法律界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举措相互支持、和衷共济,建立健全交流和对话机制,集众智、汇群力,以制度和规则协调各方关系和利益,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际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葛晓燕女士致辞: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深化检察改革,着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国式现代化。自2020年3月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逐步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主要是指检察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案企业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为依法审查逮捕、审查提速,提出良性建议的重要参考,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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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三年多的实践证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是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得到地方政府和企业界的普遍认同。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要求“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中国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聚焦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跨境法治交流合作,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之路走得更宽更远更好。

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之间的友好往来。

自2004年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创立以来,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已成功举办了十二届,取得了丰硕成果。2016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广西建设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涉东盟司法事务办公室,为持续深化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务实、便捷的平台。下一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以建设中国-东盟检务信息交流中心等为新的契机,充分吸收借鉴本次论坛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之间交流和合作,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检察力量!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邱小平先生致辞: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中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RCEP经贸合作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高度重视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强调民营企业要筑牢依法合规经营的底线,在合法合规中提升竞争能力。作为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为主体的商会组织,全国工商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普法宣传,组织“企业家学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法治体检”等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以建设法治民企为重点,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开展合规管理标准对标达标行动,推动将相关国际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转化为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和行业合规指引;以防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为重点,推动企业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引导企业成为社会文明的建设者。全国工商联还承担着国家层面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会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贸促会等合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建设。截至今年6月,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4700多件,一大批企业因此获得重生。

RCEP作为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安排,为区域国家经济复苏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包括中国民营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提供了共赢发展的良好机遇。近年来,全国工商联一直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在走出去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因此,我们启动了民营企业境外合规建设专项服务三年行动,举办“合规月月谈”等线上培训活动,编写《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管理百问百答》等,积极引导企业强化境外合规管理、防范化解合规风险。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检察院副总检察长费里·维比索诺先生致辞:多年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致力于成为促进本地区友好关系、平等对话和和平共处的标杆。中国和东盟始终遵循条约中的原则和宗旨,相互支持,共享发展机遇,共克挑战,加强国家建设能力,实现国家之间的互联互通。

2023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10周年,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了“一带一路”的双边合作协议。“一带一路”的精神是和平合作、开放包容、平等互鉴、互利共赢,以及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并秉持着开放、绿色、清洁的合作理念。

在互联互通的时代,经济增长往往超越国界。这就要求每个国家要促进产业的繁荣和发展,为了满足国际经济发展,必须在法律的确定性和一致新的协议。在所谓国际契约的协议当中,必须包含各方面的特定信息。

现在在全世界范围有各种各样的国际间的协议,这主要来自于全球化的影响。比如说建筑工程合同当中常常会发生纠纷,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就能够为企业和投资者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并且保证了合同的履行、产权保护和公平的纠纷解决。

大部分情况下诉讼对合同任何一方来说都不是好事。如果走上法庭解决冲突可能会导致更长时间的拖延和更大的开销。在法庭之外解决这些问题可以让双方都受益,确保项目进展、资金流动。特别是在统一决策方面,所以很多的诉讼我们都要追求,希望能够在法庭之外用更多的途径来解决这些诉讼,我们也说过,这会让项目不会遭到拖延。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坎皮·宋瓦拉吉先生致辞: 在我们互联互通的世界中,经济增长往往超越国界的。这就要求各法律部门开展跨境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确保公平竞争,保护投资者利益。经济增长与法治是密不可分的。一个运作良好的法律体系会为企业与投资者提供蓬勃发展所需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它也能够确保合同得到履行,产权得到保护,纠纷得到公平解决。制度开放在一个透明、问责制的环境中蓬勃发展是今天讨论的焦点。正是通过这些原则,我们建立了对制度的信任并营造了一个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因此,商事法律成为了任何蓬勃发展经济的支柱。它为企业、投资者和企业家制定了参与规则;并且提供了一个可以迅速、公平、可预见地解决商事纠纷的法律框架。同样地,仲裁是传统诉讼的重要替代方案;它为企业提供了选择专业仲裁员、适用程序规则以及保密和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的灵活性。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我有幸目睹了法律制度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的变革力量。我们人民检察官负责起诉欺诈、腐败和金融犯罪的案件,也在这个过程中为维护经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从解决监管漏洞到打击腐败,挑战比比皆是。然而,每一项挑战都为法律的创新、国际合作和加强制度建设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缅甸工商会联合会副主席温锡督先生致辞: 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三个关键支柱,就是我们如何支撑、加强合规,构建坚实框架和强化RCEP区域企业合作。

第一,推动监管合规,确保RCEP持续成功。本地区的所有企业都应该优先考虑合规性,这包括遵守贸易规则、知识产权、环境标准、劳动法规,提高透明度,道德商业实践和法治。他们不仅可以提高区域企业的信誉,也可以营造有利于可持续增长的环境。

其次,要为所有成员国建立合作的框架,这一点很重要。RCEP区域企业应该共同努力,建立强有力的合作框架。这涉及了共享最佳实践、知识和专业知识,优化业务流程、促进创新,通过发展伙伴关系和网络,我们可以利用企业的集体力量应对区域挑战,并且抓住新兴的机遇。我们可以共同创建一个生态系统,让各种规模的企业都能够蓬勃发展。

第三,推动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可持续发展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核心,我们必须优先考虑负责任的商业实践,考虑我们运营对环境和社会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要通过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们可以确保企业为经济增长、社区福祉,以及子孙后代做出一定的贡献,保护地球。

事实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可以让我们利用这个地区的潜力造福所有人。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一潜力,就必须加强合规,构建坚实的合作框架,致力于可持续发展。RCEP的成功不仅取决于政府,更取决于我们的企业。

让我们共同努力,塑造RCEP地区繁荣、包容和可持续的未来。我们今天的努力将会为我们的企业、我们的人民铺平道路,走向更美好的未来。我的家乡缅甸正在全面落实各方面的要求,包括RCEP成员国在内的缅甸企业和外国投资者。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阮维讲先生致辞:越南高度评价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促进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方面的作用,愿同东盟和中国一道,在保障各国合法利益的基础上,致力于建设有利于贸易、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合作与繁荣做出贡献。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越南生效。为实施该协议,越南政府发布了实施计划,并在部委、行业和地方各级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其中包括三项核心任务:成立机构,政策普及和提高竞争力;目前已完成的内容是:关税承诺、货物原产地规则转换和贸易壁垒。

越南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能和任务的过程中,将继续致力于为企业合作与发展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其中,集中精力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积极建立和完善越南法律体系,使之与越南已签署的承诺相符;创造透明、便利的商业和投资环境;纠正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采取预防措施;及时解决困难,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鼓励、支持和促进东盟-中国地区的贸易活动创造条件。

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重视并关心爱护合法经营的企业和企业家,为内外资企业开展贸易实施公平待遇;致力于确保公平、合法地解决商业纠纷;同时,必须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和商业诈骗行为,特别是电子商务的诈骗行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等活动。为国内外企业,包括东盟-中国在内的企业和企业家建立信心,让他们安心在越南开展投资贸易。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分会会长、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秘书长杨雁雁女士: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聚焦商事法律务实合作,共同建机制、搭平台、促合作,服务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天,我们很高兴共同见证一批务实成果发布。

首先,是中国—东盟检务信息交流中心揭牌。该中心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成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建设,是法治信息化工程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分的一项内容,将为中国与东盟国家检察机关开展法律及司法信息交流、司法检察制度和投资贸易法律研究,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区提供基础数据服务,也是中国—东盟国家检察机关开展司法协作新的平台。

第二项成果,是中国—越南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中方秘书处揭牌;第三项成果,是企业合规师培训广西示范基地揭牌;第四项成果,是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正式运行;第五项成果,是发布《柳州螺蛳粉产业国际贸易合规手册》;第六项成果,是《广西企业境外经营合规指引》课题启动。

本次论坛提出了加强中国—东盟商事法律交流合作,服务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质司法服务提升涉外企业合规管理效能等主张,为促进RCEP区域企业合规建设与合作提供了智力支持,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以举办本次论坛为契机,进一步做深做实与东盟国家商事法律交流合作,打造中国和东盟法治合作新高地,更好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