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国之大者” 履行光荣职责——人大代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题:心怀“国之大者” 履行光荣职责——人大代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审议。
代表们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任期,正逢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伟大历史变革时期。人大常委会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为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53件,已经审议尚未通过的法律案、决定案19件……五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丰硕。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工作呈现任务重、覆盖广、节奏快、质量高的特征,取得了非凡成绩。”成都市政协副主席里赞代表说,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备、日臻完善,开启了新征程良法善治新篇章。
及时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助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定电子商务法等,修改反垄断法等,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助力科技强国建设……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蚌埠市市长马军代表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当下发展急需、群众热切期盼、富有中国特色的立法摆在优先位置,这些务实管用之法,体现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立法紧跟时代步伐,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新动能,为我们营造出更加稳定、更有保障的发展环境。”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经理李丰代表说,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老百姓所思所盼,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一批与幸福美好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让人民群众成为受益者。
2021年10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辛向阳代表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等任务要求,为我国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服务、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邀请1026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基本实现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建立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组织召开17次座谈会;常委会会议审议的36部法律草案,提前征求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代表的意见建议……
好医生药业集团耿福能代表是一名工作30多年的医药学工作者,在药品管理法修订期间被多次邀请参加座谈研讨。“我前后提出了7条意见和建议,既反映农村一线的心声,也提出行业的期待,得到了很好的采纳。意见和建议每一次被认真倾听,被最终采纳,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细节,也让我的履职工作更加有动力。”
报告指出,本届以来,代表的履职意识更强了,代表的职责定位更准了,代表的作用发挥更好了。
赴京参会前,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荣华居民区党总支第一书记盛弘代表仍在忙着接待社区居民,听取他们对社区建设、民生改善方面的意见建议。
“作为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虹桥街道是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直通车。”盛弘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也融入了社区建设的方方面面,百姓的“金点子”转化为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金钥匙”。
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随着各级立法机关不断健全完善民主立法工作机制,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表达意愿关切的途径也越来越广泛。”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江帆代表说,在参与立法协商、立法咨询等活动中,自己看到各方诉求得以充分表达,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五年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注重健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民主权利能够通过法定途径,真实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实现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覆盖。”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宗科代表说。
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审议182个监督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检查30件法律和决定实施情况,开展11次专题询问、33项专题调研。
湖南省资兴市回龙山瑶族乡二峰村党支部书记赵春梅代表表示,通过人大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融洽干群关系、营造干事氛围、助推基层治理。
人民群众的关切就是人大监督的着力点。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从选题、组织开展、报告和审议、处理和反馈等各个环节作出全面规范。
在生态环保领域,全国人大常委会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在连续4年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后,2022年启动对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
2018年,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贺泓代表参加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通过现场调研、座谈等获得第一手数据,不打招呼直奔现场进行检查,令他印象深刻。
谈到执法检查,贺泓代表说:“执法检查真正做到了不讲情面、不走过场,直奔问题、动真碰硬,变监督压力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助推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代表说,五年来,在审议通过事关改革发展、百姓民生的法律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人民至上,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可触可感的现实。(记者翟翔、熊丰、任沁沁、刘芳洲、陈诺、杨思琪、陈席元)